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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enmafudan @ 2008-07-15 10:48

我曾提到与人合作出了一些第二作者的文章。如果把我当作是沽名钓誉、靠第二作者文章养家糊口的人的话,那么就绝对搞错了。事实上,这碗饭也不是好吃的。合作当然有很多次成功的,但是也有很多次失败的。关键在于,一次失败的痛苦能抵消几次成功带来的喜悦。失败的时候,当然从实物和劳动力上并没有特别大的损失,工资是照样拿的,但是受到伤害的是心灵,感到被忽略了,被愚弄了。上海话叫做“被放鸽子了”。

也看了很多科研伦理道德的书,我觉得合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象联合演习一样,确立分工并经常进行沟通。有些事情,比如谁写文章,谁第一作者,什么时候写文章,如果对方不写文章怎么办,在合作之前事先都要说好,最好在纸头上写下来。往往,科研工作者只是拍脑袋想合作,最后很多事情不了了之。苦点累点倒也算了,心灵上受到的损伤,很难计量。

曾经有不同的人问我要样品进行合作,可以出四篇文章。我屁颠屁颠的。结果一年半过去了,数据得到了不少,文章却是不写的,都是三分钟热度的。造成我(提供样品的人)没有资格提出由我来写文章,而掌握数据的人也不主动写文章,沟通就这样中断了,双方都失败了。讲起来我只是提供了样品,又不出钱的。叫我说什么好呢?科研么,本来就是有成功和失败的。但是对方不主动和我沟通,我又不能主动找对方“讨债”,你说难受不难受?

也曾经有人问我要未发表的样品进行合作。出于对科研的执着追求精神和对别人坦诚相待的做人原则,我把未发表的样品和实验数据毫无保留地提供给了别人,别人也很感激。结果我的文章还没有发表,别人已经剑拔弩张说要发表文章了。虽然我的名字也在上面,但是我原创性的东西却被别人的文章吸收了。找别人理论,别人讲起来我只是“提供”了样品,仿佛是给我加名字也是施舍我似的。真是没辙了,数据在别人手里,别人是通讯联系人,想怎么发就怎么发。要说学术道德,也没有看到哪本学术道德的书对这样的情况提供解决方案。可以说,先发后发甚至不发,多一篇文章少一篇文章都是小事情,可我在乎的是一种被重视、被尊重的感觉。

合作的前提是互信和沟通,可是这容易吗?杨振宁和李政道到现在还是为究竟是谁偷了谁的点子耿耿于怀。对于我们这种说话不被重视的小人物,就更加困难了。遇到事情,我找谁去理论去啊?我也不想耿耿于怀,但是出了这样的事情,能不耿耿于怀吗?吃一堑长一智,看来以后打死我,我也不把样品提供给别人了。


最新评论


littlejoy

2008-07-15 06:20 匿名 219.140.*.*

支持楼主。


2008-07-15 10:59

欢迎读者发表评论!!



chong

2008-07-15 16:59 匿名 159.226.*.* 网址: http://blog.stnn.cc/kisa/Efp_Blog.aspx

下次,别人再跟你要东西,师兄就打哈哈,就抻他一把,还不给他。让他急得跳墙。一般人家都愿意有求于心眼好的人,我看你就是心眼儿太好了。



Sprit

2008-07-21 22:12 匿名 210.72.*.*

直接拒绝会让别人没有面子,他们下次问你要时就打哈哈,像上面兄弟说的那样,打个借口不给他,总是一拖再拖,慢慢地他们就不会问你要了。自己的劳动成果有时也要适当进行保护。双方如果不能达到共赢,也许合作就是失败的。



riverfish

2008-07-23 10:09 匿名 68.50.*.*

总不能吃饭的时候噎住了就再也不吃饭了
只是以后吃饭的时候注意一点就好了



绍云

2008-07-25 20:24 匿名 202.118.*.*

马博,我觉得你只是太实在了,碰到实在的人可以用心去信任和沟通,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,学习一点观人眉宇的方法也不失为一种防备的陋法,呵呵。
你说的对,生活在一个缺少人情味的环境里,就要学会斗争,或者叫防御。
直接拒绝别人也不是妙招,采用迂回战术也许效果要好的多,所谓对事不对人,但是帮别人做事,自己不能承担别人对自己的伤害,这个是很过分的事情。
合作,和每个合作者的人品有关,在不了解对方之前,合作还是要留有余地啊。^_^,马博见笑了。谢谢给我的comments啊。


2008-08-04 01:57

最近正好在网上看了一遍杨振宁和李政道各自的文章,真是感慨啊,他们的合作尚且如此,更何况普通的科研工作者。



superchencheng

2009-06-05 22:32 匿名 211.142.*.*

看了你的文章学到了很多,我即将进入研究生阶段,来到你的博客真是收获不少,十分感谢马博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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